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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7〕202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广三高速公路 改扩建工程收费期限的批复 经研究,同意核定广州至三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收费期限自建成通车之日起至2026年3月21日止。
2017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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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6939748/2017-00469 | 分类: | 工业、交通、批复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7-25 |
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广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收费期限的批复 | ||
文号: | 粤府函〔2017〕202号 | 发布日期: | 2017-07-31 |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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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函〔2017〕202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广三高速公路 改扩建工程收费期限的批复 经研究,同意核定广州至三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收费期限自建成通车之日起至2026年3月21日止。
2017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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