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粤办函〔2017〕446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 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和省直单位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了全面考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及等次 此次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从考评结果看,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水平稳中有进,依法行政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不断加快,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化解矛盾的能力和实效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认同感进一步提升。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社会评议以及加扣分项目的考评得分汇总,52个被考评单位综合得分中,最高分95.26分,最低分74.74分,平均分83.69分。其中,内部考核最高分96.64分,最低分73.22分。社会评议最高分86.55分,最低分78.38分,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评价为84.17分,群众满意度为比较满意。 虽然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考评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观念不强、未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性文件监管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社会公众对依法行政的总体获得感有待增强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此次考评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将我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7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