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7〕447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全面 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拟订和审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组 长:马兴瑞 省委副书记、省长 常务副组长:任学锋 省委副书记、广州市委书记 林少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 组 长:许瑞生 副省长 邓海光 副省长 袁宝成 副省长 成 员:顾幸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郑雁雄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祖煌 省委农办主任 何宁卡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涂高坤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黄宁生 省科技厅厅长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戴运龙 省财政厅厅长 黄汉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光荣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鲁修禄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少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李 静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许永锞 省水利厅厅长 郑伟仪 省农业厅厅长 陈俊光 省林业厅厅长 文 斌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段宇飞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何丽娟 省审计厅厅长 王学成 省法制办主任 庄旭东 省气象局局长 陈毕伍 广东海事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许永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水利厅副厅长边立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林安、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黄文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玮、省农业厅巡视员程萍、省林业厅巡视员陈俊勤、省水利厅副巡视员贺国庆担任。
省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