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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7〕273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 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兴瑞 省长 副组长:林少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许瑞生 副省长 邓海光 副省长 成 员:李 锋 省政府秘书长 刘 洪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 坤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爱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厉海帆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刘旭奇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顾作义 省委宣传部巡视员、省文明办主任 陈祖煌 省委农办主任 潘享清 省编办主任 何宁卡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涂高坤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景李虎 省教育厅厅长 黄宁生 省科技厅厅长 黄 强 省民族宗教委主任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卓志强 省民政厅厅长 曾志权 省财政厅厅长 陈光荣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鲁修禄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少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 李 静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许永锞 省水利厅厅长 郑伟仪 省农业厅厅长 陈俊光 省林业厅厅长 文 斌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郑建荣 省商务厅厅长 方健宏 省文化厅厅长 段宇飞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 成 省国资委主任 王禹平 省体育局局长 曾颖如 省旅游局局长 王学成 省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委农办承担。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组:一是农村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整治专项组,由林少春同志负责,省委农办牵头开展工作;二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组,由邓海光同志负责,省农业厅牵头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委农办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并抄送省编办。
省府办公厅 2017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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