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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6〕565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平水库 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的复函
汕尾市人民政府,省环境保护厅: 汕尾市人民政府汕府〔2016〕17号文收悉,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公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请汕尾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平水库水质持续改善。请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
省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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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6939748/2016-00948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函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6-11-14 |
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的复函 | ||
文号: | 粤办函〔2016〕565号 | 发布日期: | 2016-11-18 |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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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6〕565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平水库 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的复函
汕尾市人民政府,省环境保护厅: 汕尾市人民政府汕府〔2016〕17号文收悉,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公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请汕尾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平水库水质持续改善。请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
省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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