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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6-00858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10-12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粤办函〔1986〕74号等文件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6〕527号 发布日期: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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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粤办函〔1986〕74号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9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6〕52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

粤办函〔1986〕74号等文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收费问题的批复》(粤办函〔1986〕7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校毕业生收费等问题的复函》(粤办函〔1999〕9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培养费收费问题的复函》(粤办函〔1999〕431号)等3份规范性文件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废止,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