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6-00824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09-28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村)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自然人事项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6〕510号 发布日期: 2016-10-1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村)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自然人事项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6〕51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社区(村)一门一网式政务

服务自然人事项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社区(村)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自然人事项指导目录(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指导目录》,按照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大力推进自然人事项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省“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专责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地级以上市要参照《指导目录》,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于今年年底前制订本地社区(村)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自然人事项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民政厅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