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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6〕345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城市管理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我省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研究出台促进城市管理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制约我省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加强重大改革事项的政策宣传,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事项。 总召集人:许瑞生 副省长 召 集 人:赵 坤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 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成 员:郑广宁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雄贵 省编办副主任 余云州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欧 斌 省财政厅巡视员 陈康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周 全 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局长 郭壮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徐 欣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春海 省水利厅副厅长 钱永成 省工商局副局长 严 振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春生 省法制办副主任 谢晓丹 广州市副市长 杨 洪 深圳市委常委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批准,并抄送省编办。
省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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