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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6-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1-25
名称: 2016年1月25日广东省省长朱小丹 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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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5日广东省省长朱小丹 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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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5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东省省长 朱小丹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五年来,全省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4.60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28万亿元、年均增长8.5%,人均生产总值从4.48万元增加到6.75万元、年均增长7.5%,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20934亿元、年均增长12.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9364.8亿元、年均增长14.9%。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二,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1.76%提高到2.50%,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从34.2%提高到39.0%。结构调整持续深化,三次产业比重由5.0∶49.6∶45.4调整为4.6∶44.6∶50.8,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明显提升,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4%。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突破,开放型经济水平稳步提升,进出口总额达6.36万亿元,一般贸易出口占比提高到42.9%。内源型经济发展加快,民营经济占比达53.4%,外贸依存度从115.4%降至87.3%。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区域发展差异系数由0.680调整为0.66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8.7%。绿色低碳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计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约束性指标。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4757元和13360元、年均实际增长7.2%和9.0%,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85∶1缩小为2.6∶1,人均预期寿命达77.1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82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均控制在3.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涨幅为2.9%。“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应对持续贯穿的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增长稳中有进、稳中提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在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上精准发力,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增强消费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协调性,全力促进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积极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6%,民间投资占比达60.1%。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7000公里、跃居全国首位,出省通道达20条,实现县县通高速,新增铁路通车里程1430公里,新建成一批机场、港口、能源、环保、水利等项目。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持续推进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大力培育拓展电子商务、信息消费、旅游休闲等消费新增长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5%,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达49.5%。充分发挥出口的支撑作用,着力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旅游购物出口等外贸新业态,全面促进通关便利化,出口总额达4万亿元、年均增长7.3%。坚持稳增长重在稳实体经济,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强化融资增信担保、技术创新等政策支持,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通过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五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50多亿元,促进各类企业稳定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9.4%,年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百亿元的企业分别达22家和221家。
  (二)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牵牢行政体制改革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率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均比2011年压减40%以上,省级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直51个部门公布9类权责事项6971项。在全国率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超过90%,市场主体五年净增300多万户、增幅超过68%。建成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直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和99%的社会服务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开通运行“信用广东网”,初步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探索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开展省与市县之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置换改革,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率先建立包括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和政府监管清单在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备案的项目占企业全部投资项目的比例达90%。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拓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培育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民间金融稳步发展,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纵深推进。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国资监管效能。价格改革、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等扎实推进。分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着力优化对外开放格局。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和世界500强企业的经贸合作,累计引进外商直接投资项目3.2万个,实际利用外资1240亿美元、年均增长5.8%,服务业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3.9%。启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下放第一批60项省级管理权限,在对接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体系上先行先试,首批27项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三大片区新入驻企业5.6万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推进经贸投资合作,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重点14国进出口额达8504亿元。支持企业“走出去”,累计协议投资设立境外企业约5600家,中方实际投资350亿美元、年均增长45.9%。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累计签约产业经贸合作项目4508个。
  (三)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我们始终把产业转型升级和中高端发展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主攻方向,紧紧抓住“两个支撑”结合点,加快培育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广东经济升级版。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先进制造业增加值、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到48.5%和27.0%,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9.0%。围绕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研发设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提高到60.4%。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7个产值超千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16.8%。坚持信息化先导战略,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业态加快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载体建设,农业生产保持平稳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海洋生产总值达1.52万亿元,年均增长10.7%。

  (四)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我们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核心战略和总抓手,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启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务实推进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狠抓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筹建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组建新的广东省科学院,启动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多层次开展协同创新。积极培育孵化育成体系,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平台,推动金融科技产业加速融合。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全国首位,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1.1万家、五年翻了一番,技术自给率、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提高到71%和57%。加快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引进五批117个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和89名领军人才。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进一步加强。
  (五)坚持统筹发展和分类指导,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我们深入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在实现“四年大发展”目标基础上,抓好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等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九年大跨越”。珠三角地区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万元,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62.9%,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53.6%,创新型经济蓬勃发展。我们瞄准区域发展短板,深入实施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狠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全面对口帮扶。开展高速公路建设大会战,改善粤东西北内联外通条件。省产业转移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6%,占粤东西北地区比重上升到25.8%。设立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珠三角6个帮扶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约95亿元,引进项目692个,已完成投资约600亿元。粤东西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省。
  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珠三角全域空间规划,率先推进“多规合一”,开展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扩大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推动基础设施城乡联网,扩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初步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约3万公里新农村公路实现路面硬化。完成3765公里山区中小河流治理。解决755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两轮“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任务,帮扶249.2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6.82万户和“两不具备”村庄6万余户搬迁安置。我省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步伐加快。扎实开展援藏援疆等工作。
  (六)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我们坚持绿色化永续发展战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基本划定林业生态红线。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推进电机能效提升、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工业锅炉更新改造等工程,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碳强度指标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稳步开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累计完成“三旧”改造面积13.33万亩。开展练江、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流及一批城市内河涌污染综合整治,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2015年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比上年下降17.1%和15.0%,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强力推进汕头贵屿等地电子废弃物污染综合整治。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5.5%和90.1%。全面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成生态公益林7214万亩、碳汇林150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8.8%。启动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系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成绿道1.2万公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海湾建设取得新成效。
  (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我们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每年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和各级财政累计分别投入3072亿元和8479亿元,在底线民生保障、困难群体帮扶等方面,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基本实现充分就业。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各类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逐步调整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制度衔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实现即时结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进入全国前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任务,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66.1万套(户),基本建成59.4万套(户),改造棚户区20万套(户)。
  全面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教育强县、强镇覆盖率分别达88.7%和94.2%。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18.4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33.0%。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快速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扎实开展,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和交流项目顺利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覆盖所有县(市)。中医药强省建设取得新成果。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文艺创作涌现出一批精品,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全民健身和青少年体育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取得突出成绩。妇女儿童、民族宗教工作得到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建设。坚持专项打击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信访、司法行政、海防打私、应急管理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国防动员体系不断完善,双拥共建、优抚安置深入推进,军政军民更加团结。妥善应对强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和登革热、H7N9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疫情,防灾减灾和救灾复产工作有力有效。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作为努力方向,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621件、省政协提案3162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7项、制定修改政府规章65项。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政府决策规则和程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严从实整治“四风”和庸懒散奢、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清理规范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支出连续5年“零增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监察工作扎实有效,审计全覆盖和职业化建设有力推进,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我省经济发展较早进入新常态,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发展阶段性特征日益显现的五年;是我们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市场倒逼机制,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的五年;是我们向着“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不断开创转型升级发展新境界的五年。这五年转型发展的探索十分艰辛,经验弥足珍贵,从实践上有力佐证了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回顾五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向着“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迈进,必须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厚植发展新优势;必须坚持转方式调结构,引领发展新常态;必须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构建发展新体制;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发展原动力;必须坚持富民优先、民生为重,提升发展共享度,坚定不移迈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道路,努力当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
  各位代表!我省“十二五”时期改革发展成就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开拓奋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职工,向驻粤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人民警察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改革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表示衷心感谢!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内外需求不足,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上升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矛盾更加凸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民生社会事业还存在薄弱环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存在短板指标;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压力加大,公共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污染治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发生深圳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极其深刻;政府职能转变亟待深化,作风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发扬“三严三实”作风,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解决这些问题。
  二、“十三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对于确保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实现“两个率先”的紧密衔接、整体推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综观国内外形势,我省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大逻辑,主动适应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增强战略自信、保持战略定力,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开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局面。
  “十三五”时期政府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着力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家园,着力增进民生福祉,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一个率先、四个基本”。“一个率先”就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立2018年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年,力争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突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转方式与调结构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等目标要求,把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等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四个基本”就是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力求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从体制创新、动力转换、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等方面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发展协调性和整体性;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强永续发展能力;坚持开放发展,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发展内外联动性;坚持共享发展,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我们要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今后五年,我省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是,在明显提高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实现年均增长7%,到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1万亿元,确保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坚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相互协调,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紧密结合,推进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在有效扩大内需的同时,以攻坚姿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中高端产品、技术比重,扩大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形成需求侧与供给侧相互平衡、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经济增长新局面,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经济支撑。
  ——我们要全面深化改革,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深化经济领域重点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高效金融体系。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重点,统筹推进立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领域改革,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我们要加快发展动力转换,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为引领,加快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步伐,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以大规模协同创新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持续推进高水平信息化强省建设,建设面向全球的人才高地,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宏大局面。到2020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技术自给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75%和60%,促进科技成果更快更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
  ——我们要破解发展不平衡难题,形成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深入实施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和产业链对接,促进经济跨区域融合发展,提升珠三角城市群作为引领全国发展主要空间载体的集聚辐射功能和国际竞争力,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经济振兴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生态持续优化、民生明显改善,稳步迈向全面小康。继续加强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省内外互联互通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夯实区域协调发展基础。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夯实“三农”基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幸福美丽乡村,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城乡一体化机制,推动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我们要坚持内外联动,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适应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的深刻变化,率先推进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创新,着力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贸易布局和投资布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合作新优势。高标准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着力构建“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形成粤港澳台经济深度合作新局面,全面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以扩大开放带动创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我们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广东。立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加强资源节约管理,调整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力争在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中走在全国前列。坚持不懈推进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务实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系、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建成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60.5%,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整体提升全省绿色发展水平。
  ——我们要着力增进民生福祉,让全省人民群众共享全面小康成果。不断拓宽共享发展道路,整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把增加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为全体劳动者创造充分而公平的就业机会,五年城镇新增就业550万人。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高于7%。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三、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意义重大。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以上,出口总额增长1%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期3%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为“十三五”经济中高速增长开好局、起好步

  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高质量、多层次供给体系,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走以质取胜和品牌发展道路,提升产品、服务、工程质量。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降低产品库存,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推动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加快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
  多渠道扩大消费。继续办好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和各类促销活动,支持广货众筹、消费金融公司等消费新模式。稳定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有效释放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落实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轻型货车下乡政策。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智能终端产品及增值服务。推动电子商务向农村、境外和服务领域延伸,发展网络经济和分享经济。发展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壮大养老健康消费。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扩大农村消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旅游消费。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扩大有效投资。坚持立足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投资5000亿元。开工建设深中通道主体工程、罗定至信宜等15个高速公路项目,新增通车里程716公里。推进赣深客专、广汕铁路、深茂铁路等一批铁路项目建设,加快地铁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湛江机场、梅县机场迁建和韶关机场改扩建前期工作,抓好港口、航道及配套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韩江高陂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抓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推进与央企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建设一批重大环保项目和民生工程。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完善PPP项目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和扩大重点领域投资,用好省铁路发展基金等。加强项目储备,编制实施政府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力促出口平稳增长。强化对外贸稳增长的政策支持,支持企业深耕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巩固出口市场份额。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全面推广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进口贴息政策,发挥进口商品交易中心、跨境电商直销中心等作用,扩大先进技术装备、资源性产品和优质消费品进口。加快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易通关和“三互”通关合作。建立完善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防范和应对体系。
  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政策措施,解决准入限制、项目审批等制度性障碍,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培育一批民营骨干企业。加快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带动创新型小微企业集群发展。落实信贷风险补偿金、融资政策性担保等中小微企业支持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继续培育超百亿、超千亿大型骨干企业,支持其并购重组和转型发展。
  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强化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加大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力度。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适应经济结构重大变化,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攻坚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加快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探索实行多证合一。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负面清单全覆盖。整合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加快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建设。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管理模式,着力改进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公共服务。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推动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支持司法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启动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革试点。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一个部门原则上一个专项。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风险预警和监督考核制度。落实“营改增”扩围等税改政策,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和政府监管清单管理,进一步优化网上备案管理以及并联审批。
  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坚持有进有退、突出主业,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盘活国有资产。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降成本增效益。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组组建试点。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支持开展资本运营。建立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区域中心、“青创板”等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企业上市,发展直接融资。建设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大宗商品交易清算中心等金融创新平台。发展各类投资基金和股权众筹融资,扩大“险资入粤”规模。培育新型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深化地方金融机构和监管体制改革。加大清理打击非法集资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综合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完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统筹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研发体系建设,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引领型创新企业,支持大中型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完善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体系。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倍增计划,争取建立国家实验室。加强省科学院创新能力建设,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实施高新区创新发展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支持发展重点行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建设专业镇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加强国际创新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攻关。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在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智能机器人、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九大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加快省市共建重大科技专项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注重原始创新,支持开展基础性科学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研发攻关。加快应用型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项目库建设。实施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项目,推进军地两用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
  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和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潜力。改革科技成果产权制度,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约定政策。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省市联动加快建立政府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发展科技保险。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市场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制度,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继续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引进第六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
  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推广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推进“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建设,扩大创新创业金融街试点。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强化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形成良好的“双创”文化和氛围。
  (四)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

  着力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制定实施“去、降、补”行动方案。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分类处置,逐步实现市场出清。扩大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富余产能和生产环节向外转移。促进加工贸易、传统优势产能向粤东西北地区梯度转移。加快淘汰水泥、造纸等落后和过剩产能。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打好降低企业交易、人工、社会保险、财务、物流等成本的“组合拳”。重点以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抓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加快免除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进电力、流通等领域市场化改革。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化解房地产库存。创新补短板投入机制,加快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通过技术改造等激活存量资产,修复现有产业和企业发展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计划,围绕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服务、供应链服务、产权股权交易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进制造业升级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发展“工作母机”类装备制造业。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壮大一批工业机器人制造企业,实施机器人示范应用计划。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一代显示技术等6个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培育3D打印、可穿戴设备等新兴产业。实施传统支柱型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扩产增效、设备更新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全年完成工业技改投资3100亿元。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海洋经济。
  打造全国信息化先导区。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一网三环”光缆骨干网扩容,打好城市光纤改造攻坚战,加快农村光纤网络建设。推动4G基站规模化建设和通信网络城乡全覆盖。加快公共区域WLAN覆盖建设,推进超高速无线局域网专业化应用和在农村地区的试点应用。支持5G等新技术研发。实施“互联网+”、大数据战略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深入推进“两化融合”贯标试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五)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工作

  强化农业产能建设。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建设产粮大县和现代粮食产业功能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快粮食储备体系和仓储设施建设。打造粤西“北运”蔬菜优势产区,优化省级“菜篮子”基地。发展岭南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建设岭南特色优质水果产业带和雷州半岛热带水果产业示范区。建设省重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装备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配送系统。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农业科研项目储备库。扶持“育繁推”一体化骨干种子企业做大做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服务业,建设一批农业公园和农业综合体,发展农村电商,培育上市农业龙头企业,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发展远洋渔业和深水网箱养殖。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山区24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海堤达标加固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开展新一轮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常态化运营。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完善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建设,强化农村基层治理。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发展农业保险,开展农业补贴“三补合一”改革,组建省级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和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执法体系。推进供销社、农垦、基层水管体制和国有林场改革。培育和规范发展自然村(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探索开展以农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
  (六)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珠三角“九年大跨越”,突出抓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互联网+”行动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加快开放合作、产业集聚和产城融合重大平台建设,构建珠三角现代产业新体系,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统筹实施珠三角全域空间规划和一体化专项规划,推进广佛同城和区域一体化。开展珠三角城市升级行动,联手港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推进珠三角生态环保一体化,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和低碳城市群。
  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项目建设和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统筹推动粤东、粤西港口建设和一体化发展。加快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存量经济。加大力度推动珠三角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提升粤东西北地区产业转移承接力,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做强做大。科学有序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更加注重产业集聚、补齐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短板、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等。支持湛江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推进湛茂阳沿海经济带、汕潮揭城市群等建设。支持广清一体化,推动环珠三角市融入珠三角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县域产业新体系。深化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支持我省原中央苏区县、海陆丰等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振兴发展。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有序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海绵城市,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和宜居宜业水平。深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加强城市工作,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多规合一”,加强城市设计,强化城市特色风貌,完善历史建筑保护制度。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有效防治“城市病”。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提高水电路气讯等城乡联网和通达水平,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健全优质文化、教育、医疗等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提升村镇规划建设水平,提高村庄规划覆盖率,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体系。建设一批农村社区示范点。修复南粤古驿道,提升绿道网管理和利用水平。
  (七)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狠抓节能减排降碳。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年度目标任务。加强高能耗行业管控,抓好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改造,强化锅炉污染治理和节能监管,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在珠三角地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加强机动车减排,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完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发展碳汇交易,推进“碳规”编制。
  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力争走在全国前列。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与闲置用地处置挂钩制度,加大“三旧”改造力度。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发展风能、核能、太阳能等绿色清洁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开展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有效压减PM2.5和PM10浓度,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狠抓练江、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小东江等跨市域河流和城市内河涌污染整治。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一县一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分类减量处理。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抓好土壤分类管理和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加强环境执法,推进与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偷排污水、废气等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强化主体功能区分区管控,加强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划定管理。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实施森林碳汇等重点生态工程,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系。开展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加强海域海岸使用管理,开展海岸带、海岛综合整治修复,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海湾建设。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和江河湖泊水质。推进排污权和水权交易试点。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健全生态文明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八)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高标准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在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上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形成更多改革创新经验并加快推广。深化粤港澳合作,建设港澳优势产业集聚区和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培育高端产业集群,吸引跨国企业区域总部和国内大型企业国际总部入驻。开展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试点。建立国际化法律服务体系,打造智慧自贸试验区和国际人才港。推进“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葡/西语系经贸合作平台、国际邮轮母港等建设,加快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
  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海陆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参与境外港口等建设,建立沿线港口城市联盟。加快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中心和中俄贸易产业园建设,拓展粤新欧、粤满俄国际货运班列。用好广东丝路基金。推进中马广东—马六甲海洋工业园等境外产业园建设,抓好重大标志性工程和项目落地。深化与沿线国家农业、海洋渔业、资源能源、文化、旅游等合作。优化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布局。
  加快外经贸转型升级。促进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大力发展一般贸易,抓好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建设,培育新型出口主导产业,扩大中高端产品出口。深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自主品牌培育。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快发展服务外包,扩大技术、文化等服务出口。完善跨境电商政策扶持体系,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功能区,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推动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建设,争取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支持开展旅游购物出口。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推动开发区二次创业。加快广东电子口岸建设应用。
  推动更高水平“引进来”和更大步伐“走出去”。以欧美发达国家为重点,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加强对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高端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支持企业建设境外加工基地和营销网络,开展跨国并购。健全境外投资公共服务及政策支持体系。深度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快港珠澳大桥、粤澳新通道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粤台交流合作,推动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提升以侨引资引智水平。用好国际友城等外事资源,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对内对外开放联动性,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和我省与周边省区经济合作区等建设发展。继续抓好援藏援疆等工作。
  (九)加快社会事业补短板上水平

  促进教育公平协调发展。建设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推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教育强市和珠三角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覆盖率均达85%以上。深化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民办教育。建设一批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培育建设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粤参加高考工作。完善各学阶各类型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提高覆盖面和资助标准。把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补贴政策实施对象扩大到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统筹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配置。
  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水平,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基层公共文化场馆提升工程,以总分馆形式加快县乡图书馆、文化馆改造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办好文化惠民品牌活动,强化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加快建设“广东公共文化云”。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造一批具有岭南风格的精品力作。加强版权保护,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推进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建设。发展影视传媒、动漫游戏、广告创意等文化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产业基地。支持传统媒体数字化转型,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和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支持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做好奥运会等备战工作。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启动实施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县级医院关键医疗设备配置、专科特设岗位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推进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改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县域内住院率。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扩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覆盖面,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鼓励发展民营医疗和健康服务机构。加强中医药强省建设,发展“南药”,提升中医、中西医交融与“治未病”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
  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广东建设,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和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和各类暴恐极端活动。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加大依法管理互联网力度。实施“七五”普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加强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工作,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抓好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职业病防控。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和网格化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促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加强社区管理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工青妇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人防、气象、地震、档案、方志、参事、文史等工作。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做好国防动员、海防空防、民兵预备役、双拥共建、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启动实施2016-2018年脱贫攻坚工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对全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情况开展全面摸查核准,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采取产业扶持、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生态补偿、易地搬迁、低保兜底等方式,扎实推进扶贫开发,不让一村一户一人掉队。严格落实“一把手”扶贫责任制,继续实施驻镇、驻村扶贫,调整珠三角和粤东西北扶贫结对关系,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扶贫大格局。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支持技能晋升培训,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实施城乡一体化就业援助,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保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责任,推动企业全员足额参保。引导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妥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医保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优化大病保险制度。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启动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试点。完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事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棚户区改造新开工7.85万套(户)。建立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模式,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2.18万套(户)。完成1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做好“两不具备”村庄易地搬迁安置工作。
  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今年全省将投入2100亿元,其中省级投入872亿元,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二是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帮扶力度,三是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四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五是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六是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七是促进创业就业,八是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九是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十是抓好防灾减灾。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必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其各项决议、决定并定期报告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进政府及其部门职责法定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和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政府立法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探索引入政府立法第三方评估。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三是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厉行节约、倡俭治奢,全面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强化督促检查和督查问责。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监察、司法、审计等联动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推进廉洁政府建设。深入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各位代表!“十三五”时期的发展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努力开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共同创造全省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2016年省十件民生实事


  一、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110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418元和19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年6470元以上、确保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1340元和820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2178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残疾人生活津贴每年1200元,重残护理补贴每年1800元。
  二、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帮扶力度。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津贴制度,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将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列为社会公益岗位,对省财政转移支付地区乡镇(街道)1320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给予每人每月1100元补贴。对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救助。
  三、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新开工7.85万套(户)棚户区改造,其中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每套(户)补助2万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2.18万套(户)。完成1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其中对原中央苏区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每户分别增加补助3500元和5000元。
  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全面实施家禽、生猪和岭南特色水果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1.3万皮长公里农村光缆建设。推进54个试点县普惠金融“村村通”,乡村金融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94个县(市、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在全省建设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将省财政转移支付地区的行政村全部纳入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补助范围,村办公经费补助提高到每年6万元,村干部补贴提高到每月2200元。建成15个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在粤东西北地区建设或完善100个乡镇文体广场。完成26万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五、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4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以上。启动对62个县级人民医院关键医疗设备配置补助项目,对300个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每岗每年补助不低于10万元,对45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给予补助。对14个地市和20个人口大县(市、区)给予34辆预防接种冷藏车配置补助。完成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年度目标任务。
  六、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地市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免学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3500元,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标准提高到每年6000元。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住宿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200元,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000元。建成10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将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补贴政策实施对象扩大到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对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就读本专科期间按每生每年发放10000元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七、促进创业就业。对50个左右省级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5-20万元资助,对10个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每个一次性奖补50万元,支持建设10个左右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安排20亿元用于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补贴,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补贴参加技能晋升培训的劳动者22万人次。
  八、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6元。启动练江流域普宁、潮阳、潮南3个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年底前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和污水集中处理厂等环保设施主体工程建设。对纳入计划的生态发展地区污水处理厂按日处理能力每万吨1000万元予以一次性补助。启动15个示范县的镇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一县一场”建设任务,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0%,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九、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启动“电信诈骗防火墙”工程。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选取710公里有代表性的路段先行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11个执勤消防站配备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启动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在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含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支持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及公职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援助业务。
  十、抓好防灾减灾。巨灾保险改革试点扩大到10个市。启动2个区域性避风锚地、3个示范性渔港建设。启动“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项目,新建10个近海气象观测站。新建或升级改造100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域预警预报系统。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加强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等动物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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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一带一路”:指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合作的重大战略,“一带”指丝绸之路经济带,“一路”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2.PCT国际专利申请:PCT是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按照该合约提出的申请称为PCT国际专利申请。
  3.多规合一:指在理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管理职能,实现“三规”融合的基础上,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多规统筹与整合。
  4.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指在全省范围选择2个地级市、5个县(市、区)、10个建制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选择10类项目作为新型城镇化专项试点,为全省新型城镇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5.“两不具备”村庄:指地处偏远、高寒山区或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不具备生产和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
  6.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相对需求侧而言,包括生产要素投入、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两个基本方面。所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指从供给侧入手,针对经济结构性问题而推进的改革,更强调通过制度变革与完善,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以市场导向优化提升生产端生产能力,从而扩大有效供给,形成高质量、多层次的供给体系,使供给结构更加适应需求结构。
  7.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指参与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各方,通过单一的平台提交标准化的信息和单证,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要求。
  8.僵尸企业:指因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停产,资产负债率高、连年亏损,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生产经营,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的企业。
  9.WLAN:即无线局域网(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s缩写),是一种利用无线电通信技术实现信息快速传输的局域网络,与3G/4G通信网络相比,具有高速率、低功率、低成本、网络接入快捷等突出优势。
  10.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主要通过减少过度硬化、恢复城市绿色植被和生态水系等,将城市建设成为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有效控制雨水径流,修复城市水生态,增强城市抗洪防涝能力。
  11.城市病:指人口过度向大城市集中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交通拥堵、房价高涨、垃圾围城等种种弊病,制约城市宜居宜业水平提升,降低市民幸福感,是城市粗放型发展的表现和结果。
  12.能效、水效领跑者:指某一用能产品能源、水资源消耗最低的行业标兵。通过确立行业能效、水效标杆,鼓励要求行业内其他企业向其看齐,从而带动整个行业产品能效、水效水平提高。
  13.“一县一场”:全省所有县(市)均要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