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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4〕614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顺德区 “12·31”气体爆燃事故处置 督查组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顺德区“12·31”气体爆燃事故处置督查组,对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春生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应急委副主任 成 员:何少青 省纪委常委 刘永生 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李向明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黄 飞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许俊城 省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1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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