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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4-00994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4-12-31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顺德区“12·31”气体爆燃事故处置督查组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4〕614号 发布日期: 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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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顺德区“12·31”气体爆燃事故处置督查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7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4〕6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顺德区

“12·31”气体爆燃事故处置

督查组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监察厅、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

  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顺德区“12·31”气体爆燃事故处置督查组,对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春生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应急委副主任

  成 员:何少青  省纪委常委

      刘永生  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李向明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黄 飞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许俊城  省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省督查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应急办负责,督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省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