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4-00698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09-15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打假工作的通知
文号: 粤府函〔2014〕200号 发布日期: 2014-09-1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打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8  浏览次数:-

QQ截图20200610092338.png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烟草打假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打击制售假烟违法活动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全省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烟草打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果。但今年6月份以来,我省连续破获多个卷烟制假案件,查获的假烟商标印刷机械、假烟商标标识、烟叶烟丝等原辅材料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卷烟制假活动呈现出局部反弹趋势。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烟草打假工作深入开展,坚决遏制烟草制假售假活动反弹。重点要落实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深化落实烟草打假长效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和落实烟草打假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烟草打假体系,层层落实烟草打假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烟草打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责,通力合作,在案件办理、市场管理、行业管理、基层社区管理、运输查处等各个环节紧密配合,不断巩固和深化烟草打假合力。对烟草打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出现烟草制假活动大幅反弹的地区,按照省有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持续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严防反弹为抓手,不断提高烟草打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烟草打假工作取得新突破。要根据本地实际和烟草打假工作形势,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加强调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主动组织开展烟草打假行动。要充分发挥部门打假联合机制的作用,加强重大案件督办,着力解决办理涉烟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斩断一批利益链,打掉一批保护伞。各地级以上市要深挖扩线,打团伙,破网络,抓主犯,按照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完成侦破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任务。广州地区在着重打击制假活动的同时,要重点加强对货运站场的专项整治;粤东地区要认真研判形势,突出打击大型机械制假活动;其他机械制假窝点较少的地区要切实防止制假扩散,在辖区内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整治项目,形成网格化打假态势。

  三、不断强化综合治理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烟草打假形势,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物流场所的监控,对频发、高发、易发区域强化巡查力度,严控卷烟制售假活动滋生。卷烟制假重点地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明和物质生活水平,努力消除制假土壤。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烟草法律法规规定和打假成果,在重点区域抓典型,严惩治,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烟草打假工作中来,为烟草打假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5日


  (该文件于2014年9月15日以粤府函〔2014〕200号发布,根据2020年5月11日粤府〔2020〕30号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