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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3-00815 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9-29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和配合2013’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3〕563号 发布日期: 201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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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和配合2013’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09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3〕56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和配合

2013’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支持和配合2013’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经贸厅)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9日

 

 

 

 

广东省支持和配合2013’中国国际

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工作方案


  为全力支持配合做好2013’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以下简称绿创展)筹备工作,根据省政府部署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2013’绿色创新展筹备工作的函》(商办资函〔2013〕737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展会概况

  2013’绿创展以“绿色创新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主题,定于今年11月8日-11日与“第二届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在广州市同期举行。该展会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主办,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工业发展组织、贸易和发展会议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联合主办,支持单位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工商联等11部委和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黑龙江等11省(市)政府。2013’绿创展共设中心展区和生态园区、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照明等13大展区,展会期间将举办绿色创新发展大会和21场论坛、研讨、对接洽谈、图片展、发布会等相关活动。
  二、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招玉芳副省长任组长,刘晓捷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广州、深圳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外经贸厅、外办、国资委、知识产权局、贸促会、工商联及南方电监局、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经贸厅。
  (二)协助做好招展工作。
  以展会主办方为主赴各地进行招展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展,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组织节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领军企业)、节能减排先行先试重点企业、低碳环保产品生产企业等参展参会。
  1.广东省公共展区布展工作,组织省“十二五”绿色改造、环保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集中展示,积极宣传推介我省科学发展、节能环保良好形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2.组织省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区内企业参展参会。(省外经贸厅牵头负责)
  3.组织相关商协会、学会推荐符合参展条件的会员企业参展参会。(省贸促会、工商联协助各有关单位负责)
  (三)协助举办论坛及发布会等各项活动。
  1.及时了解掌握活动主办单位需求。展会期间各联合主办和支持单位将举办各类主题活动,请省各有关单位加强与对口国家部门的沟通汇报,了解需我省协助事项,全力配合相关国家部门举办论坛、研讨、对接洽谈、图片展、发布会等重要活动,并协助做好国家部门领导在粤期间各项接待工作。(省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2.组织相关企业和人员观展参会。展会期间,组织需进行节能减排改造的企业(包括商业流通企业)及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参观展会并参加相关活动,积极开展对接洽谈活动,务求实效。具体活动安排和任务分工由省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省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四)收集汇总相关改造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
  1.提出我省节能环保领域招商引资项目及相关材料,并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节能环保项目投融资对接洽谈。(省外经贸厅负责)
  2.提出广州市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等领域的改造项目、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以及绿色发展有关规划,并提出相关洽谈意向。(广州市政府负责)
  (五)邀请省、市领导出席开幕式等相关活动。请展会主办方根据2013’绿创展活动组织安排,确定拟邀请省、市领导名单后送省外经贸厅和广州市政府,由省外经贸厅和广州市有关单位按程序报批。(省外经贸厅和广州市政府负责)
  (六)邀请外国驻穗总领馆、机构、商会负责人参观展会并参加相关活动。请展会主办方按有关外事规定收集汇总拟邀请出席嘉宾名单(包括需参加的活动等)送省外办、贸促会。其中,省外办负责邀请外国驻穗总领馆、机构等人员,省贸促会负责邀请外国在穗相关商会负责人。请各相关单位给予绿创展组委会邀请的相关国际组织人员、重要外宾等必要礼遇。(省外办牵头会同省贸促会、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有关口岸查验单位及广州市政府负责)
  (七)认真做好宣传及后勤保障工作。请广州市政府根据商办资函〔2013〕737号文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企业参展参会、设立长期协调工作机制、协助开展新闻宣传、对展会予以财税优惠与资金支持以及加强展会期间交通及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广州市政府负责)
  (八)加大展会资金支持。参照往届做法,由省财政厅、外经贸厅在相关扶持资金中安排30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不含深圳)实际参展展位费(不含装修费)及我省公共展区布展费,并明确企业展位费资助比例为50%.各单位招展费用自行解决。(省财政厅、外经贸厅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联系。请省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具体人员负责跟进落实各项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络方式于10月14日前报送省外经贸厅,各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协助做好各项支持配合工作。请省外经贸厅加强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联系,及时通报我省支持配合2013’绿创展相关工作情况。
  (二)加强督促检查。省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检查各有关单位支持配合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省外经贸厅要切实发挥省支持配合绿创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作督促检查,根据绿创展组委会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支持配合工作,并在绿创展结束后及时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