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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3-00196 分类: 科技、教育、批复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3-20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肇庆市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的批复
文号: 粤府函〔2013〕51号 发布日期: 201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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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肇庆市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3-21  浏览次数:-

                    粤府函〔2013〕5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肇庆市

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的批复


省教育厅、肇庆市人民政府:

  省教育厅粤教督〔2013〕15号、肇庆市人民政府肇府报〔2012〕72号请示收悉。根据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组验收情况,肇庆市已达到“广东省教育强市”标准,同意授予肇庆市“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请肇庆市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推进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协调发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丰富教育发展内涵,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省教育厅要继续加强指导和支持,推动肇庆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