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3-00047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1-23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广东团组团工作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3〕30号 发布日期: 2013-01-2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广东团组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5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3〕3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九届

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

交易会广东团组团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第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文博会)将于2013年5月17日至20日在深圳市举行。为做好第九届深圳文博会广东团组团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九届深圳文博会广东团由林少春副省长任团长,省政府江海燕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赖斌副部长、省文化厅方健宏厅长任副团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及省文化产业促进会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广东团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具体负责广东团组团参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本届深圳文博会广东团的展示主题为“广东—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广东团主展位重点展示广东省在动漫、游戏、新闻媒体、数字出版及传统文化产品与高新科技结合创新的新成果。请省委宣传部及省文化厅、科技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有关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在展品征集、素材提供、招展推荐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广东团主展位的布展工作。同时,省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发动我省影响力大的大型国有传媒集团参与主展位的展示。

  三、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认真做好动员和参展工作。有条件的市要以市为单位组团参展,不具备组团参展条件的市可组织本地的文化企业前往参观。有条件参展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筛选本地区最具特色的文化产品参展,展示内容要比往届有所创新,并突出交易功能。广州、深圳市可结合“创意之城”、“设计之都”的特点参展;珠三角洲地区其他市可结合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展示制造业创新成果;粤东、西、北地区可结合文化旅游产品宣传本地区的文化特色。

  四、请深圳市政府协调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加大对广东团在招商、布展、展位安排等方面的支持。

  五、省和深圳市主要媒体在对深圳文博会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的同时,要重点做好对广东团的报道宣传工作。

  六、省文化厅、科技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相关单位要于2月底前将负责的参展单位介绍、参展产品介绍等相关资料报送广东团办公室(联系人:余华泳、程薇,电话:020—87048300、020—37803354,13922208314,传真:020-87048808)。

  各地级以上市参展报名事宜请径与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徐文斌,电话:0755—83522365,18676799299)。  

 

 

                             省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