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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3-00032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3-01-10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出版《广东农业全书》(暂定名)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3〕7号 发布日期: 20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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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出版《广东农业全书》(暂定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3〕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出版

《广东农业全书》(暂定名)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编纂出版《广东农业全书》(暂定名,以下简称《全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纂出版《全书》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

  20世纪90年代初,我省编纂出版了《中国农业全书·广东卷》,该书全面记叙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至1992年广东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历程和成果。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二十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各方面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现代化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等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客观要求我们必须适时记载其光辉的历程。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续编出版《全书》。

  编辑出版《全书》是我省“三农”工作的一件大事,对于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二十年来我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成就,体现中央“三农”路线方针政策在我省的成功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正确认识、揭示我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时代背景、演变规律,指导、推动新时期我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形成一部具有科学价值、史学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农业农村工作典籍,保存和利用广东省珍贵的农业史料档案,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编纂出版《全书》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全书》的编纂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系统反映广东省“三农”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和巨大成就,特别是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发生的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代特征,形成一部具有权威性、科学性的农业全书。

  在《全书》的编纂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一是贯穿一条主线。由始至终反映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解放思想,敢闯敢干,求真务实的主流实践过程和成就。二是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全书》的内容要涵盖“三农”的各个领域,既反映生产关系的变革又反映生产力的快速发展;重点突出“三农”相关领域的重大改革发展事件,记叙一般性工作。三是创新编写,客观记叙。承前启后,接续历史,用翔实可靠的事实资料客观记叙“三农”工作演变过程和发展趋势,叙而不论,议而不虚,防止主观性和偏向性。四是文风朴实,精益求精。运用平实、精练、准确的语言叙述,做到丰富的内涵与完善的形式相统一,为后人留下一部科学的、珍贵的农业典籍。

  三、加强《全书》编纂出版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成立《全书》编纂委员会,领导《全书》的编纂工作,由朱小丹、黄华华同志任顾问,徐少华同志任编委会主任,刘昆、李容根同志任编委会副主任,李容根同志兼任主编,颜学亮同志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任副主编,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发展研究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卫生厅、统计局、海洋渔业局、金融办、社科院、农科院、供销社、残联、农垦总局、气象局及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省委农办、省发展研究中心牵头负责编纂工作,编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农办。省委农办、省发展研究中心要加强对《全书》编纂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掌握进度,确保质量,对于编纂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向编委会报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编纂工作,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挑选政策水平高、文字能力强的人员成立编写组,负责完成本单位的编写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编纂工作,确保编撰工作顺利开展。

 

 

                           省府办公厅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