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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2-00705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2-08-24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广东省残疾人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2〕565号 发布日期: 20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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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广东省残疾人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28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2〕56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广东省

残疾人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残联:

  为鼓励支持残疾人创新创业,发挥残疾人聪明才智,弘扬残疾人自主创新、自强创业精神,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省人民政府同意举办广东省残疾人创新创业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9月22-27日,其中9月22日、23日布展,24日上午9时30分举行开幕式,27日撤展。

  (二)地点:广州锦汉展览中心。

  二、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省政府残工委。

  (二)承办单位:省残联。

  三、成果展主要内容

  (一)创新成果。

  残疾人创新科技项目研发设计、发明专利、专利投产产品、创新产品等,参加国内外、省市各类项目设计和研发、工艺技能等竞赛获奖的各类项目、产品等。

  (二)创业成果。

  残疾人创业生产或手工制作的工业品、工艺品(手工艺品)、软件产品、农产品等。

  四、组团方式

  成果展以各地级以上市为单位组团参展,省残联下属单位参展方式由省残联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征集展品。各地要组织残疾人创新创业成果踊跃参展,征集展品情况于9月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残联登记汇总。

  (二)认真做好布展工作。省残联负责展会场地的整体布置,各地负责本市展位设计和展品布置等工作。

  (三)积极组织参观订购。省残联要组织省直各单位到场参观,动员企业到会商洽订购;各地负责动员本市残疾人参展代表赴会,并组织动员本地企业到会洽谈订购。

  (四)加强宣传报道。省残联要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成果展的宣传报道,扩大成果展的影响,请省委宣传部予以大力支持。

  六、经费安排

  省对成果展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请省残联按规定程序报批。各地展位设计布置、展品运输、参展人员在穗食宿等相关经费由各地自行承担。

 

 

 

 

 

                           省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4日

 

  (联系人:陈锦园,电话:13809774576;梁潮辉,电话:1367898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