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粤办函〔2012〕38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同意对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小丹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林 雄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
雷于蓝 副省长
成 员:阎静萍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小山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主任
张力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建初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罗伟其 省教育厅厅长
张 明 省科技厅副厅长
罗 娟 省公安厅副厅长
谢建华 省安全厅副厅长
刘 洪 省民政厅厅长
梁 震 省司法厅副厅长
曾毓昌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林王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杨俊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石稳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长
王春海 省水利厅副厅长
孟 帆 省林业厅副厅长
郑名乾 省外经贸厅副巡视员
方健宏 省文化厅厅长
陈祝生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春燕 省外办纪检组长
曾晓红 省体育局副局长
郑勇明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以凯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梅其洁 省旅游局副局长
陈元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汪一洋 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陈成云 省扶贫办副巡视员
陈建文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
李延辉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王 健 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站长
陈晓宁 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杨安徽 广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民族宗教委承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