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1-0061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1-08-25
名称: 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11-10-1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11-10-10  浏览次数:-

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近日,我省连续发生佛山市“8.23”重大火灾和江门台山市“8.25”较大火灾。这两次火灾影响重大,教训深刻。省政府昨日向全省通报火灾情况,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我省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

  通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找准本地火灾防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五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大力支持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通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国土、规划、建设、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未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审批,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和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的建筑场,严禁非法投入使用,该迁出人员的迁出,该停业的停业,该拆除的拆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切实加大对出租屋、“三小”、“三合一”等场所的专项整治力度,落实技防改造,防止小场所发生大火灾。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火灾隐患。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监督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要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单位为重点,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要推动社会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逃生演练,督促影剧院、商场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提示性宣传,提倡家庭自备并学会使用自救逃生器材。要结合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各县(市、区)和乡镇长、村“两委”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工作。

  通报要求,各地要深入开展大练兵工作,提升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要大力推进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和训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和应急联动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综合救援效能。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种灾害的技战术研究和实地演练,不断提高队伍“灭大火、救大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