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通报2008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
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日前,省人民政府通报了2008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广州、东莞、惠州、深圳四市获通报表扬。
通报指出,2008年,全省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科学发展现代林业,着力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明显。我省克服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及时启动粤北山区雨雪冰冻灾害生态修复工程,积极组织造林和封山育林,全面推进森林资源培育工作。全省全年完成造林作业面积17.67万公顷,全省活立木总蓄积量4.0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6.3%,与上年度持平。二是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落实到位。认真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积极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不断完善防治设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显著成效。三是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得力。强化森林限额采伐管理,规范林地保护管理,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全省全年森林总消耗量946万立方米,仅占国务院批准下达年森林采伐限额1500万立方米的63.1%。全省共审核征占用林地751宗,审核率达100%。四是林业生态建设成绩突出。各地积极推进林分改造、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绿色通道、红树林、生物防火林带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连平等9个县(市、区)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至2008年底,全省林业系统已建自然保护区255个,总面积110.4万公顷,占全省陆地国土面积的6.1%。
考核结果显示,广州市人民政府大力推进青山绿地工程,着力构建宜居城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林业工作成绩突出,考核评分全省第一名。东莞市大力发展城市林业,提高森林质量和城市绿化水平,很好地完成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各项指标,考核评分全省第二名。惠州市和深圳市重视林业工作,强化生态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森林资源管护切实有效,林业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考核评分并列全省第三名。
通报指出,少数地方对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重视程度不够、配套资金不足、措施不够得力,对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工作抓得不够紧,森林资源遭受到比较严重的破坏。个别市县因扑救山火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了人员伤亡。通报要求,有关地方政府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采取切实措施,把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