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07-0018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7-12-03
名称: 佟星出席2007年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
文号: 发布日期: 2007-12-0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佟星出席2007年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07-12-03  浏览次数:-

  佟星在2007年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上强调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12月3日,省政府在惠州召开2007年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广东省三年来治超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治超工作,研究加强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副省长佟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佟星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广东省治超工作取得的良好成绩。他指出,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广东省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严峻形势大幅度缓解,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得到更有效保护,实现了三年集中治超工作的预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4年6月20日至今,全省交通、公安部门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9929辆,卸货累计54.5万吨。目前许多检查路段特别是珠三角地区超限超载率已经降低到5%左右。据统计,三年多来全省因超限超载造成的路桥经济损失减少15亿元左右,同时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年年下降。截至目前,经省政府批准的固定治超站点已经达到86个,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超站点网络。

  佟星强调,目前,全国治超工作正由集中治理向长效治理阶段过渡。下一步,广东省治超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实行固定检测和流动巡查相结合,路面执法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等措施,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建立治超长效机制。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交通、公安部门路面联合执法的力度和手段,健全治超监控网络。对于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交通部门按照现行超限标准进行罚款处罚的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给予违法记分处理。坚持以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进一步建立健全治超监控网络,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做到固定检测和流动巡查相结合,普通公路治超和高速公路、农村公路治超相结合。二是加强货物和车辆源头监管力度。重点抓好车辆、货物装载、高速公路省际治超检测站、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等四个“源头”。各级交通部门要派驻运政人员深入大型生产企业、货站、码头等大型工程建材运输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员,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车辆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三是积极运用经济调节手段治理超限超载。在有条件的收费公路对货车试点实行计重收费;切实做好收费标准的降低调整工作,对整车装载并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落实“绿色通道”上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四是认真开展保护桥梁安全、维护治超工作秩序两项重点整治活动。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重点整顿治超工作秩序,坚决依法打击各种暴力抗法行为。

  佟星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治超工作经费保障,把治超经费纳入部门财政预算和公路养路费列支的范围。从2008年到2010年,各市应连续三年,每年从汽车养路费地方切块资金中安排不低于实际切块包干资金总额的2%作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省将继续加大对治超工作经费的投入,连续三年每年从公路规费安排5000万元,重点解决欠发达地区治超经费不足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