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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03-00121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3-05-28
名称: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贯彻5月9日省委工作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报告的通知
文号: 粤府办〔2003〕40号 发布日期: 200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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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贯彻5月9日省委工作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5-28  浏览次数:-


粤府办〔200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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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贯彻5月9日省委工作会议
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财政厅《关于贯彻5月9日省委工作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财

政工作的报告》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突出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贯彻5月9日省委工作会议 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财政工作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 5月9日,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工作会议、常务会议,研究“非典”疫情 防治有关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对如何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提出 了具体要求。5月11日,省财政厅党组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主要负 责同志的指示,分析了今年1—4月份的财政形势,研究做好今年财政工作的具 体意见。现报告如下: 今年1—4月份,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24.8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 算(由于中央调高所得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10个百分点,自然口径增长率不 可比,下同),增长15.80%;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94.51亿元,增长 19.74%。其中,4月份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3.02亿元,增长14. 07%。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7.32亿元,增长11.27%。从1—4月 份的一般预算收入构成分析,有如下特点:一是,一季度增幅低于兄弟省市,但 从我省历年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的相关性分析,仍处于正常水平;二是, “非典”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已在4月份呈现,4月份当月营业税收入仅比去 年同期增长2.87%。1—4月份营业税仅增长8.68%,增幅比去年同期 下降11.99个百分点。营业税在一般预算收入中的比重约占三成,对一般预 算收入影响较大;三是,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虽逐月提高,但受去年底电价大 幅调低等政策性因素影响,省级收入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四是,由于去年收入 入库不均衡等原因,佛山、东莞一般预算收入增幅不到10%,低于珠江三角洲 地区平均增幅近10个百分点。根据1—4月份财政收入增长趋势分析,“非典” 疫情对我省财政收入增长的影响仍将持续数月,据初步测算,以2002年我省 经济与税收的弹性系数1∶0.98为依据,加上中央和我省减免税收、行政事 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策影响,预计此疫情将使今年我省财政减收50亿元 以上。 面对“非典”疫情带来的困难,按照中央“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 设”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们认为,下一步,我省财政要着重抓好四 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千方百计完成今年的预算收入任务,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二 是压缩省级支出,重点保证“非典”疫情防治资金、税费改革资金、经济建设等 重点需要;三是做好减免税、费、基金的工作,落实好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度过 难关;四是调整支出结构,保持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保证粤东、粤西、 粤北困难地区的财政来源。省财政厅将采取或建议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保证今年预算任务的完成,加大政府投资 力度 今年我省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所得税分享办法改革、“免抵退”税收政 策、电价下调等,加上“非典”疫情的冲击以及近期出台的减免税、费政策等因 素将影响到我省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时,农村税费改革、社保低保以及维护 社会稳定等重点支出必须有足够的财力支撑,加上防治“非典”工作的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面临减收增支的严峻形势。在这种形势下,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意 义重大,这也是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根本出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增 收工作,确保今年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 (一)建立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情况的通报制度。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 个月10日左右我厅将对财政收入增长情况进行通报并作简要分析,提请市县党 委、政府及主要负责同志关注本地区的财政收入增长情况,促使收入落后的地区 挖掘潜力,力争超收,收入较好的地区克服麻痹思想,做到应收尽收。对增幅下 降的地区,我厅将派出工作组与地方财税部门共同研究分析,找出对策,确保收 入的平稳增长。 (二)加强与计划、经贸、国税、地税等部门的协调沟通。为做好这一工作, 我厅已专门拟文报请省政府,建议省政府成立财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由省 政府指定一名领导牵头,在每季度终了后及时召开财政、国税、地税和计划、经 贸、外经贸等部门形势分析会议,及时跟踪动态,了解财税经济等主要经济指标, 研究分析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收入增长。要坚持依法治税,保证财源,特别是 要关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般预算收入情况。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财政收入总量及 增量占全省的八成以上,该地区的收入增长情况将影响到全省预算收入任务的完 成,该地区有一批“三资”企业免税期到期,财政增收因素没有改变,必须及时 分析该地区的税收增长情况。对其他地区也将及时针对性地予以指导,分析问题, 帮助提出对策,保证财源。   (四)加快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进度。对省委、省政府已确定的基建 项目及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包括各项投资及贴息资金,应及时按进度做好 资金拨付工作,以财政性资金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拉动需求,推动经济进一步 发展,增加财源。 二、压减省级支出,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非典”疫情发生后对经济的影响,直接加大了各级财政的支出压力。据不 完全统计,截止5月13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非典”防治经费13.22 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3.87亿元,各市财政共安排9.35亿元。随着时 间推移,“非典”疫情对我省财政经济的不利影响将进一步显现,各级财政的减 收增支压力也将不断加大。为保证省级重点支出需要,并帮助市县财政度过难关, 确保省级财政收支平衡,省级有必要调整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未雨绸缪, 确保今年全省预算任务的完成。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 按照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从 2003年5月1日起,除人员工资、科技、教育、重点建设安排、帮助困难群 众解决生产生活的资金及其他法定支出外,省级预算内一般性支出、预算外支出 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一律压支5%。除救灾等特殊情况外,省财政一律不再追加部 门新增支出预算。财政预备费应重点用于救灾及防治“非典”开支,不再用于部 门一般性支出。 (二)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非典”防治支出需要。财政及有关部门要 切实落实“非典”防治经费,制定防治及经费保障工作预案。各部门开展“非典” 防治、宣传、培训、消毒、设备购置等工作所需经费,要在部门经费中优先安排。 各部门都要通过调整部门支出项目和经费安排顺序,集中资金予以保障。各有关 单位零散购置用于“非典”疫病防治设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可按特事特办 原则,先行自行采购,事后再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省财政设立的“非典” 防治基金,要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救治患“非典”的困难群众,医院购置防治 “非典”重症监护设备,“非典”科技攻关,以及救治“非典”病人的医务人员 健康补助和有功人员的奖励等,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三)压缩日常经费开支,减轻财政增支压力。一是,严格控制会议费用。 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精简高效,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 形式。确需集中召开的会议要从严控制会议人数和会议天数,并严格按照会议费 开支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对庆典、表彰会议一律不安排经费。二是,压缩修 缮费和汽车购置费的开支。除部门预算中已安排的项目外,各单位一律停止新开 修缮项目,报废更新汽车延缓至明年购置。三是,压缩因公出访计划。除国家规 定必须参加的国际交流和计划内经贸交流外,暂缓一般性考察团组出访,暂不参 加无实质内容的国际会议、研讨会、交流会、一般性展览、洽谈会活动,上述范 围内的组团出国手续一律暂停。四是,压缩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严格按照相 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执行。 (四)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在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中,要处理好疫 病防治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做好防治“非典”工作 资金保障的同时,对教育、科技、农业、社保、税费改革等领域的支出也要予以 重点保证。对省政府已确定的基建项目要加快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对最低生活 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失业救济及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等关系社会稳 定的支出应重点保障,保持社会稳定。 三、切实落实减免税、费、基金的措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税、费、基金的减免,从短期内看会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据省地税局估算, 出台调高营业税起征点等九大优惠政策将使我省本年度地方税收收入减少9亿元 左右,据我们拟定的减免基金方案估算,减免基金约减少我省财政收入17亿元 ;但从长期看,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关系到经济的后续健康发展,对增收是有利 的,财政部门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 按照 《财政部关于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规定,根据我省当前防“非典”工作情况,我厅研究拟定了我省的减免方案并报 省政府,决定对中央列出减免的15项政府性基金中,属于地方的12项收入在 相应时期内实行减免,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止,除 旅行社包车缴交的公路客运附加费全额免征外, 其余属于地方的收入一律减按 50%征收。 (二)研究制定具体的减免操作办法。由于这次减免的基金涉及面广,征收 办法不一,我厅正抓紧与省各主管部门和征收单位协调沟通,拟定具体的减免操 作办法,保证在5月中旬前将基金减免政策落实到相关企业。 (三)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工作。中央和我省为保证“非典”疫情期间生产经 营活动的正常进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扶持当前受“非典”影响 的行业,努力把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我厅将配合地税、物价等部门,按照中 央和省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减免税费措施到相关企业,并将会同有关部门 对减免税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不按规定落 实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保持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非典”疫情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并非只是疫情比较严重的 地区会遇到困难,“非典”疫情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冲击更大,由此引起的 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为了增强欠发达地区的承受能力和消化能力,必须采 取有效措施,保证地方财源,促进地区的协调发展。 (一)保持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地方财源。今年以来,省级财政收入虽逐月 有所回升,但受去年政策性调整的影响增幅仍然偏低,预计到第四季度前,增幅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状况难以完全改变,省级财政面临很大的困难。但从全省的 发展情况和目前形势来看,困难地区面临的困难更大。因此,近期必须采取压省 级、保地方的财力分配原则,在加大节支工作的同时,原则上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仍按原定办法不变,以保证地方财源。 (二)减轻地方债务负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适当减轻山区市县“中央 专项再贷款”和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负担的决定,对《中央专项再贷款减负具体方 案》进行修订,体现对困难地区特别是山区的政策倾斜。根据《广东省解决教育 负债方案》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审计厅和省监察厅共同研究 制定了《广东省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负债实施办法》。两个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 省财政厅将马上组织实施,力求尽快增加地方财政可用财力。 (三)加强对地方财政工作的指导。一是要督促各地认真分析“非典”疫情 给本地区带来的影响,加强对经济财政的预期分析和跟踪监测,及时研究提出有 针对性的措施,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及时处理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努力保持财政 收入的平稳增长,实现全年预算任务;二是要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对地方 税收政策执行的监督职责,督促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不得擅自减免 缓税,更不得以各种方式变通税法和税收政策,要保持财税政策的统一性,防止 地方采取变通办法形成政府债务;三是要加大省级财政通过各种渠道下拨的专项 资金的使用监督,逐步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效绩评价和跟踪检查的制度。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示。 附件:1.2003年1—4月份广东省一般预算收支情况分析   2.关于一般预算收入统计口径的说明及1—4月自然口径和可比口      径增幅对照表 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

2003年1—4月份 广东省一般预算收支情况分析

  一、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支概况及主要特点 (一)4月份当月完成情况。4月份,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3.02 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4.07%;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7.32 亿元,增长11.27%。其中,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932亿元,增长 15.43%;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0.9亿元,增长27.08%。4月份, 全省一般预算收支的主要特点是:收入方面,一是增值税受电力企业电价下 调因素影响出现减收;二是营业税受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抵扣政策发生变化和“非 典”疫情影响,当月仅增长2.87%;三是企业所得税受电力企业所得税入库 影响,本月入库数增长较大;四是个人所得税继续保持超过20%的快速增长。 支出方面,受广州市几个重点工程进度影响,生产建设支出减支幅度较大;由于 调资和提高公用经费标准,行政事业性经费继续保持较高的增幅。 分预算级次看,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增幅(15.43%)略高于市县级收入 增幅(13.46%)。省级一般预算收支的主要特点:一是省级增值税由于受 电力企业增值税减收因素影响下降幅度较大;二是省级营业税和全省营业税增幅 接近,分别为2.40%和2.87%,均为低速增长;三是省级企业所得税摆 脱了前几个月负增长的不利局面,开始快速增长;四是个人所得税由于受个别市 将上月错入市级收入的省级储蓄利息所得税0.4亿元,本月调整回省级的因素 影响,本月增长幅度较高,为75.34%。 各地级以上市收入合计83.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9.92亿元,增长 13.46%。其中,除韶关、梅州、东莞减收外,其余18个市增收。其中东 莞比上年同月减收2.96亿元,下降33.61%,主要原因是2002年第 二季度东莞市地税部门集中清理缓缴、欠缴税款,4月份当月入库约7亿元,比 全年月均入库多4.32亿元,造成基数较高。若剔除此因素,东莞市4月份一 般预算收入增长7.53%。韶关市比上年同月下降8.39%,梅州市比上年 同月下降2.68%,均为入库进度不平衡造成。 (二)1—4月份累计完成情况。1—4月份,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2 4.8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5.80%;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 94.51亿元,增长19.74%。其中,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2.68 亿元,增长7.38%;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2.79亿元,增长15.86% (详见附表)。 1—4月全省一般预算收支的主要特点:收入方面,除营业税增长率不高外,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和非税收入稳定增长;支出方面, 及时保证了“非典”防治经费等重点支出和工资发放的需求;总体来看,一般预 算收支完成情况良好。 从预算级次看,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7.38%)低于市县级一般预 算收入增长率(19.18%),但与第一季度增长率3.52%相比,已有所 提高。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较低的原因一是由于电价调低,来自电力的税收 收入减少;二是由于省级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抵扣政策发生变化和“非典”疫情影 响,导致营业税增长率较低(+ 6.6%)。 各地级以上市收入合计312.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50.23亿元, 增长19.18%。增幅较高的是云浮市(56.25%)、汕尾市(33.46%) 和阳江市(32.00%)。佛山(9.75%)、东莞(9.81%)、韶关 (9.73%)三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均低于10%。其中,佛山市1—4月 一般预算收入增长9.75%,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建筑安装业营业税清欠入库 数额较多,收入基数较高以及受“非典”疫情影响的缘故;东莞市一般预算收入 增长9.81%,比今年第一季度增长率44.27%大幅下降,下降的主要原 因是东莞市地税部门2002年第二季度集中清理欠税入库,造成收入基数过高, 若剔除此因素后,今年1—4月份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2.16%。 韶关市主要是因非税收入和专项收入减收较多的影响。 (三)部分沿海省市情况。与部分沿海省市比较,我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数 继续领先,但增幅不及其他省市高;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数较高,增幅也较高。详 见下表:
1-4月广东省与部分沿海省市收支情况对比表
                                   单位:亿元     
地区      一般预算收入(可比口径测算表)         一般预算支出
1-4月累计
完成数
增长率 4月当月完成数 增长率% 1-4月累计
完成数
增长率 4月当月完成数 增长率%
广东 423.83 15.80 123.02 14.07 394.51 19.70 117.32 11.27
上海 310.00 38.20 86.21 18.99 242.10 29.20 79.86 30.40
山东 209.87 23.93 55.44 30.60 213.54 13.50 62.21 3.49
浙江 252.60 31.40 65.55 41.19 241.77 24.40 73.39 27.97
江苏 255.87 34.40 71.65 37.18 243.03 20.20 72.50 14.57

  二、“非典”疫情对财政收支影响预计

    “非典”疫情在我省已出现了一段时间,由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

委、省政府采取了果断措施,我省的防治“非典”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

效,但广东作为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的经济大省,同时也是旅游业等第三产业较

发达的省份,从目前的形势看,“非典”疫情对我省经济以及财政的影响已经开

始显现。主要表现在:

    (一)外贸出口负面影响凸现。受疫情的影响,今年第93届广交会人数比

上届减少一半以上,实际成交额比上年下降很大。由于广交会上成交金额占珠江

三角洲不少企业全年出口数额的比重很大,因此,广交会成交清淡势必对全年外

贸出口带来极大影响。同时,由于受疫情影响,大量经贸团体取消或推迟来粤洽

谈,很多展会、活动纷纷取消,这些都给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都带来了很大压力,

进而影响到关税和进出口增值税等进出口环节税收。

    (二)对旅游、餐饮、交通运输等第三产业产生负面影响。“非典”疫情对

旅游、餐饮、交通运输等第三产业已经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些影响,直接体现在

来自第三产业的营业税上。1—4月,营业税仅增长8.68%,增幅比去年同

期增幅下降11.99个百分点,特别是4月当月营业税收入仅比去年同期增长

2.87%,其中,占营业税四成左右的服务性行业营业税当月收入比去年同期

下降7.4%。由于营业税占我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较大(2002年

营业税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1.20%),营业税增长缓慢,直接影响了

一般预算收入的正常快速增长。

    (三)中央和省出台的一些减税、减费政策将对财政收入产生影响。中央和

省针对目前“非典”疫情对一些行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对餐饮、旅游、商业、交

通运输等行业已经出台了一些减免税费的措施,据省地税部门反映,我省出台的

减税政策将使我省本年度地方税收收入减少9亿元左右。

    (四)与防治“非典”有关的支出将会大幅增加。截止到5月13日,全省

共安排用于防治“非典”的财政性资金13.2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5.1

亿元,有力地保证了防治“非典”的资金需求。随着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资金

需求可能会继续增加,对全年财政收支平衡造成的压力将会进一步增大。

    据专家估计,“非典”疫情预计全年影响我省财政将减收约50亿元。而这

个估计还是建立在“非典”能在不长的时间内被有效控制,其产生的不利影响能

尽快消除的基础上。

    针对当前形势,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一手抓防治“非典”,

一手抓经济建设。收入方面,要坚持依法征税,加大稽查力度,确保财政收入任

务完成;支出方面,在保证防治“非典”和其他重点项目资金供给的前提下,牢

记“两个务必”,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适当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为完成省委、

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2003年04月地方财政收入情况表

  附件:
广东省2003年04月地方财政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预算数 1-4月一般预算收入 4月份一般预算收入
完成数 为年度预算% 可比口径增长率 完成数 自然口径增长率
(不可比)
可比口径增长率
合计 12,570,00 4,248,312 33.80 15.80 1,230,206 3.20 14.07
省级 3,238,500 1,126,804 34.79 7.38 393,161 9.76 15.43
广州市   922,676   23.78 260,936 -11.55 23.26
深圳市   920,646   19.83 227,036 17.21 24.55
珠海市   100,312   14.49 25,067 5.78 10.33
汕头市   67,718   16.99 23,654 27.12 31.76
韶关市   46,868   9.73 9,385 -11.45 -8.39
河源市   10,309   21.31 2,469 7.21 9.68
梅州市   27,883   12.30 6,528 -4.78 -2.68
惠州市   73,359   29.01 18,837 17.79 21.41
汕尾市   10,910   33.46 3,227 9.84 16.79
东莞市   218,594   9.81 58,466 -35.89 -33.61
中山市   103,436   21.66 26,770 -1.05 7.90
江门市   92,970   22.64 23,826 15.07 19.34
佛山市   287,265   9.75 86,079 16.82 4.90
阳江市   21,782   32.00 6,609 97.28 104.23
湛江市   50,684   17.59 12,233 -0.57 0.31
茂名市   34,184   13.49 8,839 78.64 50.86
肇庆市   42,214   12.96 10,295 1.28 7.46
清远市   20,195   22.65 5,801 28.48 30.07
潮州市   19,703   20.38 5,682 18.15 24.14
揭阳市   29,360   21.01 9,763 28.66 30.16
云浮市   20,440   56.25 5,543 45.75 63.61
珠江三角洲地区小计   2,645,899   19.02 708,180 -2.33 12.21
东西两翼小计   234,341   19.31 70,007 28.35 29.50
粤北山区小计   241,268   20.74 58,858 8.53 12.87
  说明:1、本表的财政收入只反映一般预算收入部分。

     2、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佛山市;东西两翼包括汕头、汕尾、

       揭阳、潮州、湛江、茂名、阳江市;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惠州、肇庆、清远、云浮市。
关于一般预算收入统计口径的说明及1-4月自然口径和可比口径增幅对照表
  一、统计口径说明   由于2003年中央与地方所得税分享比例由2002年的“五五”调整为“六四”,为了使所得税及与 之相关的一般预算收入等统计指标具有可比性,我们将所得税等相关指标的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完成数按今年的 口径进行调整,称为“可比口径”;没有调整的,称为“自然口径”。   二、1-4月一般预算收入自然口径与可比口径对照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累计完成数
自然口径
可比口径
上年同期累计完成数(实际入库数) 比上年同期增长额 比上年同期增长率(%) 上年同期累计完成数(调整后可比数) 比上年同期增长额 比去年同期增长率(%)
剔除深圳后一般预算收入合计 3,327,666 3,213,075 114,591 3.57 2,900,243 427,423 14.74
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合计 4,248,312 4,019,844 228,468 5.68 3,668,557 579,755 15.80
1,税收收入 3,717,851 3,629,034 88,817 2.45 3,277,747 440.104 13.43

其中:

(1)增值税

731,800 631,558 100,242 15.87 631,558 100,242 15.80
(2)营业税 1,467,676 1,350,493 117,183 8.68 1,350,493 117,183 8.68
(3)企业所得税 658,805 803,632 -144,827 -18.02 574,839 83,966 14.61
(4)个人所得税 320,109 387,410 -67,301 -17.37 264,916 55,193 20.83
(5)农业五税 133,753 109,325 24,428 22.34 109,325 24,428 22.34
2、非税收收入 530,461 390,810 139,651 35.73 390,810 139,651 35.73
其中:
(1)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44,083 7,094 36,989 521.41 7,094 36,989 521.41
(2)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 -3,771 -5,672 1,901 -33.52 -5,672 1,901 -33.52
(3)行政性收费收入 211,018 148,056 62,962 42.53 148,056 62,962 42.53
(4)罚没收入 128,449 125,021 3,428 2.74 125,021 3.428 2.74
另:省市共享收入 1,602,610 1,800,645 -198,035 -11.00 1,440,246 162,364 11.27
(1)营业税 884,190 832,144 52,046 6.25 832,144 52,046 6.25
(2)个人所得税 236,564 307,627 -71,063 -23.10 201,090 35,474 17.64
(3)土地增值税 34,178 25,147 9,031 35.91 25,147 9,031 35.91
(4)非国有企业所得税 447,678 635,727 -188,049 -29.58 381,865 65,813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