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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03-00105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3-04-21
名称: 印发广东省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粤府办〔2003〕31号 发布日期: 200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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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4-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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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0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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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02年,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省政府第二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审查工作已经完成, 清理审查结果业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到2002年底,深圳、珠海、汕头、惠州、东莞、中山、江门、佛山、湛江、揭阳等10个市已完成第二轮改革,广州、韶关、肇庆、潮州、云浮等5个市正在进行第二轮改革,河源、阳江、茂名、清远等4个市已完成第一轮改革,梅州、汕尾市正在进行第一轮改革。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要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迳向省计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一、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适应我国加入WTO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变政府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改革,改变政府机关作风和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我省政务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003年省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省直各部门在省政府第二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审批管理监督制度,使行政审批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同时,根据国务院第二批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对省直单位的审批事项再作清理,以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

  2003年市、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各市、县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完成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市、县,要根据国务院第二批和省政府第二轮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对现有的审批事项再作清理。凡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的事项,市、县原则上应予以取消。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审批监督,使行政审批行为得到规范。未完成改革任务的市、县,今年上半年要完成有关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审查工作,下半年要完善和规范审批管理监督制度。

  二、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

  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一是认真落实省政府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决定,对各地、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审批运行机制相关的制度、措施,如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和“一站式”电子政务等, 以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三是研究制订《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简化手续、公开办事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四是根据国务院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对各地、各部门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作进一步清理和调整。

  三、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重视,加强领导,从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高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入进行。

  (二)要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各地、各部门应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在今年内制定相应的后续管理办法,要善于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履行监管职能,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管理真空。同时,不得变相设置审批,增加办事环节;对联合审批事项,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应互相配合,共同制定管理办法,确保审批工作有序、快捷进行。

  (三)要做好相关法规的修改工作。对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已决定取消或下放、调整的审批事项,如涉及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各地、各部门要在今年上半年前抓紧按程序办理。

  (四)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严格规范的审批工作制度,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等有关事项,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按照便民、及时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五)要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以及违规审批承担的后果等事项。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审批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省政府将在今年对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六)要积极培育和规范行业协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要求,有重点地培育发展一批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业协会;要对行业协会的地位、作用、职能、内部组织制度以及运作方式等加以规范,对转移给行业协会的事项要加强指导,使行业协会有序地开展活动;要推进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职能范围,对政府部门应当依法转移给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要规范其行为;要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七)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要探索建立信息化政府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实现模式,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管理,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制度创新的科技含量,使政府的监管工作更加严密、规范,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同时,还要注意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等问题;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与国有企业改革结合起来,通过减少审批事项,切实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与“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