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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00-00084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0-04-18
名称: 印发广东省信息产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号: 粤府办〔2000〕49号 发布日期: 200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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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信息产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0-04-18  浏览次数:-
粤府办[200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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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信息产业厅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 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四月十八日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 方案〉的通知》(粤发[2000]2号),组建信息产业厅。信息产业厅是主 管软件与系统集成业(不含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部分)、信息传输网络行业管理, 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将政府办公厅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职能划 入信息产业厅。   (二)将原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信息产业厅。   (三)将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信息产业厅。   (四)将原广播电影电视厅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含有线电视网)统筹规划与 行业管理的职能划入信息产业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信息产业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监督执行地方性 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软件与系统集成业和信息资源业发展战略、中长期 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信息网络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省内各部门信息传输网 络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全省通信与信息安全。   (三)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管理;负责在本省的无线电台(站)设置 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 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四)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软件与系统集成业和信息 资源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有关行业结构调整。   (五)推进有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科研开发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 关和引进技术,指导信息技术和系统的推广应用。   (六)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业主推进 国家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信息化普及 教育。   (七)组织信息化工作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八)承办省人民政府和信息产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信息产业厅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人事)室   处理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室的工作关系;负责文秘、会议、信息、新 闻发布、对外宣传、公共关系、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机关财务、资 产管理等工作;指导行业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按权限管理人事工作;负责行业的专业人才预测、规划、培训;协同有关部 门做好智力引进、人才交流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机 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   (二)综合规划处   拟订软件与系统集成业和信息资源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 组织实施;协调基础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网、广播电视网和各种专用通信网的建 设,促进公用网与专用网、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调发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 通信与信息安全;对信息网络建设市场实行宏观管理;管理因特网;协调、指导 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有关行业统计工作;指导行业体制改 革;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三)信息化推进处   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助业主推进国家 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软件与系统集成业和信息资源业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组 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信 息化普及教育。   (四)无线电与通信管理处(挂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查、无线电监 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 秩序;协调传输网络、通信系统与信息系统的运行;监督通信技术体制与标准的 实施,促进通信网络资源的充分利用。   (五)科技与政策法规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拟订本省有关技术政策、 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跟踪研究国际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推动有关行业的科技进 步和科研开发工作;组织和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拟订 地方性行业管理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调查研究有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 提出政策建议。   (六)监察室(与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党群和审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信息产业厅机关行政编制36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2名(不含纪检组 长),正副处长(主任)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后勤服务人员按机 关行政编制10%核定事业编制4名。   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