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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1999-00044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99-03-08
名称: 印发省证监会、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证券法宣传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文号: 粤府办〔1999〕17号 发布日期: 199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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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省证监会、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证券法宣传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9-03-08  浏览次数:-

粤府办[199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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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省证监会、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
“证券法宣传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证监会、 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证券法宣传年”活动的意见》已经省 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证券法》的实 施,对于筹集建设资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 范和化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将起到十 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证券法》, “证券法宣传年”活动既要有声势,更要有实效,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

关于开展“证券法宣传年”活动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全国人大九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证券法》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迫切需要的一部重要法律,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国证券市场实施的必然 要求。《证券法》确定的证券市场行为规范,体现了国家意志,符合投资者、经 营者、发行人的共同利益, 对每一个参与证券市场的机构和个人都有约束力。 《证券法》的颁布,对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育,对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 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及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推动 证券法律知识的普及,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全面提高证券市场规范化 运作水平,根据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开展“证券法宣传年” 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各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要把 学习、宣传、落实《证券法》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来抓。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各上 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证券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出 台《证券法》主要目的就是要规范这些市场主体的行为。上述机构要把学习、贯 彻、落实《证券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证券监管部门在抓好本部门《证券法》学习同时,认真负责地抓好组织市场 参与各方学好《证券法》的工作。要以《证券法》为准绳,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 行一次全面清理。要按照《证券法》的要求,研究改进和加强证券监管工作的相 关措施。各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要制订本单位学习实施 《证券法》的计划,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好《证券 法》,特别是董事长、总经理要带头学,亲自抓。在抓好学习的基础上,要对照 《证券法》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自觉修正和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省里要举办 一至二期主要面向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证券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证券法》 学习培训班。要通过开展《证券法》的学习教育活动,强化证管部门依法治市、 依法监管的观念,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规范证券市场行为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促使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证券公司、证券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与证券业务有关人员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做到依法经营, 依法操作,稳健发展。
  各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宣传、普法 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面向广大投资者的《证券法》宣传教育活 动。要通过开办股民夜校、举行《证券法》讲座,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岗,开通法 律服务热线等各种形式,形成学习宣传《证券法》的浓厚气氛。各证券公司要把 下属证券营业部开展面向社会、面向投资者的《证券法》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作 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充分发挥宣传、普法部门和新闻传播媒体的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证 券法》。
  证券市场既具有公众广泛参与的特点,又具有高风险的特点。《证券法》作 为规范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行为的基本大法,与千百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 关,与证券市场乃至社会的稳定息息相关。 各级政府务必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 度,认真指导宣传、普法部门抓好宣传《证券法》的工作。 学习、宣传《证券 法》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证券法》。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证券法》同 学习宣传邓小平市场经济理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我国证券市场建设与发展 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证券市场 秩序,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的风险的部署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本地区本单位面 临的金融证券问题结合起来,努力维护金融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各级宣传、普法部门和新闻传播媒介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动 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广大群众学习、贯彻《证券法》。要舍得花本钱、花精力, 扎扎实实地把宣传《证券法》的工作做好。 省、市党委、政府直属的报刊、电 台、电视台等新闻传播媒介要开辟学习《证券法》专栏,开通读者(观众)学习 《证券法》热线,通过《证券法》专题讲座、问题解答、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 见、易懂易记的形式宣传《证券法》。同时,要通过案例剖析、热点追踪,公开 曝光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揭露一批违反《证券法》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学习宣传 《证券法》的强大声势。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学习、宣传《证券法》的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证券法》共有12章214条,涉及社会方方面面。要把学习、宣传《证 券法》的活动搞好,在全社会掀起学习《证券法》的热潮,培养学法、知法、守 法的良好风气,必须加强领导,妥善安排。省委宣传部、省证监会根据我省的实 际情况制定了“证券法宣传年”系列活动方案(附后)。这一活动方案可供各地 参考。为加强领导,协调行动,拟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证监会、省普法办等单 位组成的省“证券法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在省证监会设立省“证券法宣传 年”活动办公室。 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指定有关部门牵头,以当地上市公 司、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为骨干,以当地新闻传播媒介为载体,迅 速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广大群众的《证券法》学习宣传活动。 各地学习、宣传 《证券法》的做法、经验要及时上报省“证券法宣传年”活动办公室。省要组织 力量对各市、县及各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学习《证 券法》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开展《证券法》学习宣传活动搞得好的地方和 单位予以表扬并推广其经验,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给予批评。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附件:省“证券法宣传年”系列活动方案
                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日
附:

省“证券法宣传年”系列活动方案

(省证监会、省委宣传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日)

  一、从3月下旬起,在广东电视台开办《证券法》专题讲座,邀请部分有影 响的法律界人士、证券监管部门负责人、证券公司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长、证 券投资咨询机构专家作《证券法》专题讲座。
  二、从3月下旬起,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证券专版上开辟《证券 法》学习顾问栏, 刊登有关专业人员撰写的介绍《证券法》内容,分析典型案 例、回答投资者问题等方面的文章。
  三、3月下旬、6月中旬分别举办面向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证券公司 主要负责人的《证券法》培训班, 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给上述人员讲解《证券 法》。培训班将组织考试,检查学习效果。
  四、4月份,由省委宣传部、省证监会、省普法办联合在广州举办一次面向 广大投资者的《证券法》宣传日活动,组织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律师事务所及证券经营机构以讲座、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证券 法》。
  五、6月底,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上开展学习《证券法》有奖测 验活动,要求以证券营业部为单位组织投资者参与该活动。省“证券法宣传年” 活动办公室将依据该活动的参与组织情况,对各证券营业部组织投资者学习宣传 《证券法》的工作进行检查。
  六、7月底以前,各证券经营机构要以营业部为单位,至少组织3次面向广 大投资者的《证券法》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股民进行《证券法》的宣传教育。 8月份,由省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组织一次主要面向证券经营机构的贯彻落实《 证券法》的工作检查。
  七、10月至12月间,组织证券营业部、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学习、宣 传、贯彻《证券法》知识竞赛。12月适当时候,举行总决赛。决赛情况由广东 电视台作现场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