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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疫情重点使用药品日报告制度 重点监管企业17家 同时摸查27家药品生产企业

时间 : 2020-02-01 08:40:43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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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应急审批,开展医用口罩、防护服等质量检查,建立重点药品日报告制度……1月31日,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为保障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该局迅速行动,全力开展防控疫情防护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截至1月30日,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药品生产企业73家,发现问题16个,已全部整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98家、零售连锁企业111家、零售企业28262家、使用单位1967家,发现违规企业112家,完成整改92家,严重违反GSP企业1家,查处案件2宗。

  截至1月30日,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78家、出口医疗器械内销的生产企业11家、经营企业15553家、使用单位1371家,发现问题64个,完成整改55个,查处案件14宗,移送司法机关7宗,罚没6万元;受理投诉举报328件,处置投诉举报637件,查处案件28宗,移送司法机关1宗。

  我省还建立重点品种日报告制度。根据《广东省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使用药品省级储备建议清单》(第一批),确定我省重点监管企业17家,对在产重点品种(如干扰素、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莫西沙星片、人免疫球蛋白等),与相关企业建立联系通道,实施日报告制度,实时掌握品种库存、生产供应等情况。同时组织对持有利巴韦林、氯喹、干扰素等批准文号的27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