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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 防控高盐高糖高脂食品进校园 广东已出招

时间 : 2019-03-13 09:49: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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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公布,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这一规定引发广泛关注。

  记者走访广州的中小学校发现,目前多数小学没有开设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部分中学在校内开设了小卖部并对销售食品的种类加强管理。

  但也有校长、家长反映,即使校内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校外出售的此类食品对学生来说仍充满诱惑。有校长建议,要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明确规定、限制学校小卖部可销售的食品种类,并对相关违规行为作出明确的惩戒规定。

  多数中小学未开设小卖部

  在广州市海珠区后乐园街小学附近有3家小卖部,销售文具、玩具、小吃等。一到放学时间,常常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学生买上辣条、薯片、可乐等,相互分享。小卖部经营人员表示,可乐和热狗肠是学生最青睐的零食,隔天就需要进货一次。

  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是不少中小学生的“心头好”,但也影响着他们的身体健康。《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也提出,要开展“减糖”专项行动,结合健康校园建设,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食堂减少含糖饮料和高糖食品供应。

  记者走访了解到,广州市多数中小学如广州市协和中学、海珠区晓港东马路小学、天河区华融小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广州大学城小学等,都没有开设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事实上,早在2015年11月,广东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促进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校小卖部和学校食堂供应品种的管理,引导校园商店不销售、学生不饮用碳酸饮料、食用方便面等无益身心健康的食品,保护和增进青少年身体健康。

  尽管校内严管销售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但校外这类食品仍诱惑着学生。广州市天河区华融小学学生罗同学说,自己有时会到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购买热狗肠、可乐等零食、饮料,一周大约花费50元左右。

  建议明确限制学校小卖部可销售的食品种类

  《规定》一出,受到广泛关注。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广州大学城小学家长陈天财说,孩子平时不会想吃高糖高盐高脂的“垃圾食品”,但和小伙伴一起玩的时候食用较多。他认为,小学生还不具备相应的自控能力,学校应该禁止小卖部卖垃圾食品,家长也要做好引导。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副教授、营养学专家孟荟萃介绍,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尤其是含糖饮料口感好,中小学生易过量饮用,导致热量摄入过多,体重增长过快。超重肥胖易导致高血压、高血脂等健康问题,长期积累容易引发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同时,高糖食品对牙齿损伤较大,会增加龋齿的发病率。

  “缺乏良好的饮食习惯、生活方式,会严重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孟荟萃建议,家长自己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做好孩子的榜样。对于孩子不喜欢吃的健康食品,可以通过改变烹调方式等手段,让孩子对健康食品更感兴趣,比如,蔬菜可以做成包子、饺子等。

  广州市第六十五中学校长袁成表示,《规定》对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学校将严格对标《规定》要求,对校内小卖部销售食品的种类加强管理。

  袁成建议,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配套政策确保《规定》的顺利实施。如,明确规定、限制学校小卖部可销售的食品种类,并对相关违规行为作出明确的惩戒规定。“做好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需要多部门、全社会联动,政府、学校、家长、社会等都要联合发挥力量,一起行动,守护学生健康。”袁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