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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发消费环境评价报告 佛山广州深圳评价得分位居前三

时间 : 2018-05-11 17:05:26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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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社科院联合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这是广东省首次向社会发布全省及21个地级以上市消费环境评价结果,率先在全国构建消费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结果显示: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总得分为76.11分。其中:佛山、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汕头、湛江、梅州市的评价得分位居前十名。

  据悉,报告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质量与安全、品牌与诚信、维权与监督、基础与发展和能力与评价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及39个三级指标的消费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从全省消费环境的评价得分来看,广东消费环境整体向好,消费环境建设部分举措走在了全国前列。

  报告显示,消费者对基础环境方面满意度评价得分最高,为77.18分;在8大类商品满意度方面,整体得分为75.81分,对“生活日用品类”商品满意度得分最高,为78.34分;在8大类服务满意度方面,整体得分为75.40分,对“通信与网络服务类”满意度得分最高,为77.02分。值得关注的是,消费者对“消费维权”指标的满意度评价得分最低,整体仅为71.73分,表明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的获得感不强,对提升维权成效仍有较高的期待。

  从5个一级指标评价结果来看:佛山市在“质量与安全”“品牌与诚信”“维权与监督”三个方面得分均居于全省首位。

  据广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凌锋介绍,开展消费环境评价,有利于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信心,不断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有利于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倒逼供给端沿着消费升级的需求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品升级,构建需求和供给两端共同发力的双驱动格局。

  下一步,广东省工商局将充分利用评价报告结果及建议,紧紧围绕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新要求,推进开展全省放心消费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原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部署,强化消费环境建设舆论正向引导,建立消费环境评价数据采集和智能化评价管理平台,提升评价数据质量和评价工作智能化水平,打好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合拳”,为我省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提供新动力。

  五个一级指标评价结果

  “质量与安全”排名靠前的城市:佛山 深圳 广州 惠州 东莞

  “品牌与诚信”排名靠前的城市:佛山 汕头 广州 中山 深圳

  “维权与监督”排名靠前的城市:佛山 中山 深圳 珠海 广州

  “基础与发展”排名靠前的城市:深圳 中山 珠海 东莞 广州

  “能力与评价”排名靠前的城市:广州 佛山 珠海 深圳 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