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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 网上填报让3000余家社会组织少跑腿

时间 : 2019-08-01 09:43:21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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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改为“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此次监管方式的转变,意味着需要提交2018年度年报的3000余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只需打开电脑即可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让群众少跑腿。截至7月底,我省已有700多家社会组织提交了年度工作报告。

  今年,省民政厅将“年检”改为“年报”,全省性社会组织可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栏目向社会组织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省民政厅不再出具年检结论,不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含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年度工作报告材料中加盖印章。

  公众可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栏目上查询社会组织有关信息,以促进社会组织自律和社会监督;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将采取抽查审计、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异常名录等方式,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实现各部门协同监管。

  据了解,2018年12月31日前经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法人证书上载明“慈善组织”属性),均需填报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有效填报提交时间,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