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2004年,中共广东省委把建设法治社会与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和谐广东一起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指出依法治省是构筑和谐广东的根本途径,强调加强法治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要求依法治省工作为构建和谐广东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3月23日,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张德江、卢钟鹤、陈绍基等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会议认为2003年依法治省成效显着,强调要把率先建立文明法治环境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宪法,坚持依法执政,加强立法工作,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大力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
增强依法执政意识
9月,省委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增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法治社会,强调把党的领导方式纳入法治轨道,实现领导方式从主要依靠政策到主要依靠法律的转变。各地党委进一步规范与人大、政府、政协及人民团体的关系,积极支持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采取调查研究、公告和听证、听取意见和专家论证等方式,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21个地级以上市党委都实行了全委会对下一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票决制。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纠正。8月2~4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联合有关单位召开了依法执政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探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措施和方法。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1月16日,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在广州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总结和交流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推进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黄华华、卢钟鹤、陈绍基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各方协同推进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加强法治干部队伍培训
6月中旬,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委托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举办了全省法治干部培训班。全省各地、各部门从事法治工作的188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宪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依法治省工作的主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