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
(2008年6月19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继续解放思想,树立科学发展新观念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率先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创造了体制机制先发优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许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发挥了排头兵作用。当前,我国已进入科学发展新时代,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东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探索科学发展模式、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贡献。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新观念,坚决突破影响科学发展的思维定势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闯出一条科学发展的新路,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一)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从片面追求总量和速度的观念中解放出来。科学发展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发展是第一要义,发展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兼顾的规定性,确立发展的科学内涵。实践科学发展观,要克服仅用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衡量发展的观念,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针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