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国内人多地少的省份之一,全省土地总面积中宜农地434万公顷,占24.1%;宜林地1100万公顷,占61.2%。在宜农地中一等地为192.3万公顷,占44.3%;二等地为159.6万公顷,占36.7%;三等地为82.3万公顷,占19%。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为耕地303.69万公顷,园地85.13万公顷,林地1017.58万公顷,牧草地2.79万公顷,其它农用地84.44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136.44万公顷,交通用地11.02万公顷,水利水工建筑用地21.07万公顷,未利用土地135.41万公顷。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积和耕地面积分别为0.21公顷和0.04公顷,均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