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超9000万人,常住人口总量居全国第三位
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05年年末,广东省常住人口达9194万人,常住人口总量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三位。全省的常住人口中,省外流动人口为1635.89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量的17.8%。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表明,自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全省的省外流动人口数量处于稳步增长的态势,省外流动人口总量一直居全国首位。2005年,广东省省外流动人口数占全国跨省流动人口总量的34.2%。
人口密度进一步增大
2005年广东省的人口密度为511人/平方公里,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486人/平方公里增加25人,其中深圳、东莞、汕头、佛山、中山、广州和揭阳市7个市人口密度超过1000人/平方公里,珠三角地区和粤东地区是全省人口最密集的地区。
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2005年,广东省居住在城镇地区的人口为5578.92万人,占总人口的60.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615.08万人,占总人口的39.3%。全省2005年的城镇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7.69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城镇人口比重平均每年上升1.14个百分点。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城镇人口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深圳、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及汕头7个市。
大学教育程度人口增长幅度大
2005年年末,广东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为498.86万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增长62%,增长幅度远高于全国48%的平均水平。
人口老龄化程度加重
广东省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81.28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7.4%,与2000年人口普查比较,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58.2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1.36个百分点。从分地级以上市的情况看,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和汕尾6个市,其中16个地级以上市的比重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家庭户规模略有减少
2005年年末,广东省共有家庭户234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96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数为3.39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家庭户平均人口数减少0.3人。
